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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是学院党委、行政下设的管理学生的职能机构。学生工作部(处)下设思想教育科、学生管理科、学籍科,承担着学校本专科学生思想教育、学生行为管理、学籍管理、勤工助学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范围如下:
一、 思想教育科:
1、全面贯彻、深刻领会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随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
2、新生入学教育;
3、积极、主动深入各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向及其它情况;
4、做好有关学生思想教育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归纳工作;
5、做好学生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6、负责勤工助学岗位和相关管理工作,建立特困生档案,及时帮助解决勤工助学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7、全面落实教育部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精神,按照学院党委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及心理咨询工作,丰富思想教育内容;
8、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和考核工作;
9、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学生管理科
1、负责学生日常行为的管理;
2、负责全校学生评优、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
3、负责学生的违法、违纪处理;
4、和有关部门配合负责检查和落实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及其它相关工作;
5、负责学生处及各系夜间值班人员的考核及补助发放;
6、负责学费催缴工作;
7、负责学生保险工作;
三、学籍科:
1、负责在籍学生的学籍管理,按规定办理学生休学、停学和复学等学籍异动;
2、负责办理学生退学的有关手续;
3、负责办理学生的转专业、转学的有关手续;
4 负责在籍学生的数据统计、分析和整理并填报有关统计报表;
5、负责管理和出具在籍学生的学籍证明、学籍档案等工作;
6、负责学生的电子注册,与教育厅、教育部的数据核对工作;
7、负责对各系学生档案管理的检查、指导;
8、负责学生证、乘车优惠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