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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精神,按照国家教育方针,结合我院教育改革和学生教育管理的实际需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学生综合测评的意义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引导大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总体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谨治学、刻苦钻研的良好学风;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思想品质;遵纪守法的公民意识和健康体魄、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等,是学院学生工作的重要任务。实行综合测评是将学生的教育、管理、导向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通过适时测评,有利于良好班风、学风和校风的形成,有利于基础道德文明建设,有利于增强成才意识与竞争意识,有利于评奖、评优与毕业生择业,有利于日常的管理教育。
二、综合测评
每个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学习成绩为70分(按实际考试分数乘以0.7折算)、日常行为表现为30分(按日常记实考核分值乘以0.3折算)。
综合测评每学期评估考核一次,在每学期期初进行,按年级及专业对学生进行全员排名并张榜公布。各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为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综合测评总成绩。
三、考核办法
(一)学习成绩考核
以学生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准。考核资料从教务科学生考试成绩单取得。
(二)日常行为表现考核
学生日常行为表现主要从政治思想、学习态度、组织纪律、能力和劳动、实践和基础文明、体育锻炼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测评。为便于评估和考核,将以上几个方面分解为十个子项,每项分为A、B、C三个等级,A的分值最高,B次之,C的分值最低,具体内容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德强商务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学生日常行为表现采用百分制(100分),折合后为30分。
1、二级评定中辅导员评定,学生民主评定的权重各为1/2,总分为40分(折合后为12分)。
2、加减分(红白卡分)的总分为60分(折合后为18分),加减分最高不得超过60分(18分),最低为0分。
学生日常行为表现进行记实评价。为简化评价程序,提高可操作性,记实评价采用“红白卡”方式进行:“红卡”为表扬卡,“白卡”为批评卡,由各系统一印制。“红、白卡”均有分值,分别以加分、减分计入综合测评成绩。“红、白卡”分值由各系根据本系实际、具体情况制定加减分细则,并由各系制定实施办法。
(三)综合测评的民主监督
综合测评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严禁弄虚作假;对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则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综合测评要实行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综合测评结果要向学生公示,无疑义后上报,上报后不得再有任何改动。
四、学生综合测评计算公式
1、日常行为表现成绩F1
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德强商务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考评的成绩。
2、考试成绩F2
式中:a = 考试课程分数
b = 考查课程分数
A = 考试课程门数
B = 考查课程门数
F = 30% F1 + 70% F2
五、综合测评结果与学生管理
1、学院的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将直接根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由高到低按比例选定。
2、推荐专升本考试人选以综合测评名次为依据。
3、学生毕业时,将以综合测评名次确定省级以及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享有优先选择学院提供的择业信息以及国家、省、学院规定的优秀毕业生待遇。
4、综合测评结果结合书面鉴定装入学生档案。
六、学生综合测评方案解释权在学院学生处。
本方案自2006年9月1日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