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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处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机关有关仪器设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审核仪器设备配置方案,组织仪器设备购置的论证、参与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
3.与财务处共同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管理、登记建帐、清产核查、使用调剂、报废处理和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4.负责组织仪器设备资源的共享、共用和公共平台建设工作,推动仪器设备资源合理利用。
5.负责组织检查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好仪器设备的统计报表和年度使用评价工作,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和使用仪器设备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