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书破损的有关规定
1.凡勾画、涂抹、浸湿、破皮、缺页之书,应以相同版本图书赔偿。
2.无书赔偿时,按规定罚款,但原书仍归图书馆所有。
3.1990年(含1990年)之前出版的罚款金额为书价的2倍。1991年(含1991年)之后出版的罚款金额为书价 的0.5倍。
4.拆散、松线及破皮的图书,罚交装钉费5.00元。 5.丢失书内条码,每条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