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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德强商务学院广播站工作条例
一、广播站性质
我院广播站是在院党委领导下,由院团委直接管理的重要舆论宣传部门,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配合学院中心工作、教育引导学生的重要舆论宣传阵地。
二、广播站基本任务
1. 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院的建设中心开展工作,宣传学院改革、发展和建设的各项政策,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的基本原则,为广大同学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而服务。
3. 加强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核心内容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4、 积极宣传当代大学生先进思想,体现当代大学生生活,代表校园文化先锋。
5. 坚持为全院教职员工和学生服务,丰富广大同学的校园生活,繁荣校园文化。
三、广播站工作宗旨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传播校内外资讯,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
四、广播站组织机构及职能
1.站长 广播站设站长一名,全面负责广播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院团委汇报、请示工作,及时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召集部长例会和全体成员大会,组织广播站的正常播音工作。
2.副站长 广播站设副站长一名,协助站长管理广播站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
3.办公室 办公室设主任及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站各部门工作,广播站设备以及办公用品的管理,组织开展外联工作,作好会议考勤和会议记录,组织本部部员培训。
4.采编部 采编部设部长及副部长,采编部负责稿件的收集、整理和编排,制作播音节目,出版《校园之音》校报,部长及副部长组织编辑、记者和排版人员的培训。
5.播音部 播音部设部长及副部长,播音部负责广播站日常播音工作和学院有关活动的播音工作,部长及副部长组织播音员的培训。
6.导播部 导播部设部长及副部长,导播部负责广播站日常播音工作和学院有关活动的播音工作正常播出并维修、维护广播设备,部长及副部长组织导播的培训。
7.宣传部 宣传部设部长及副部长,宣传部负责广播站自身的和的对外宣传工作,部长及副部长组织宣传人员的培训。
8.网络部 网络部设部长及副部长,网络部负责校园广播网站建设、更新和维护,部长及副部长组织部员的培训。
五、各部门工作人员职责
1.采编人员
(一)编辑
(1) 认真学习上级传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鲜明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方向,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
(2) 节目内容积极向上,有较高的先进性思想和较强的知识性,正面宣传为主,紧密围绕党的方针政策和学校的中心工作进行新闻报道和宣传,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思想意识。
(3) 按时制作广播节目,保证播音员提前熟悉播音材料,确保广播节目的正常播出。
(4) 对有异议的内容,不得擅自编入广播节目,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编制。
(5) 编辑在收集稿件或文章前要认真阅读和修改,做到准确无误。
(6) 注意文章的语句、语气、标点符号和停顿各方面的修改,使之更接近口语化。
(7) 发现稿件或文章中有生疏怪僻的字词,要标明注释,必要时应重抄一遍以利于播音。
(8) 值班编辑有事有病要提前向本组组长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9) 编辑出版《校园之音》校报,向校报推荐优秀稿件和文章发表。
(二)记者
(10)记者负责全院新闻和信息的采访工作,能够迅速、及时地为广播站提供信息、材料。
(11)对问题要有鲜明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观点。
(12)做好每一次采访前的准备工作,出色完成采访任务。
(13)努力学习,加强修养,注意记者形象。
2.播音员
(1) 按时播放编辑制作的广播节目,严禁播放与所批准、安排的节目内容无关的任何内容。
(2) 播音员播前仔细阅读,播音时发音准确,力求不出错或少出错;严守时间规定,不提前,不延时。
(3) 在播放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汇报,不得自行撤卸设备、取消播音。
(4) 恪尽职守,准时播音,非经请假批准不得缺勤,不能出勤的说明请假原因,要提前请假并征得部长同意,无故缺席的,当自动离站处理。
3.导播
(1) 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损坏设备者,要修复赔偿。
(2) 按时到岗,播音前半小时预热机器,在机器运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 参加各项活动时,必须认真负责检查每件设备,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4) 加强与编辑和播音员的沟通,为播音节目选配恰当的音乐。
(5) 值班导播有事要请假,无故缺勤严肃处理。
(6) 妥善保管播音设备,未经批准不许擅自借出设备。
4.宣传人员
(1) 认真、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宣传任务,保证广播站的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2) 管理好完成的宣传板、宣传海报,如有破损或丢失需要及时修改补充。
(3) 管理好宣传用品,对宣传用品爱护节约,损坏或丢失宣传用品按价赔偿。
(4) 不得擅自出借宣传用品。
5、网络人员
(1) 及时更新网页。
(2) 认真校对发表的稿件和文章,保证文章的思想性、教育性。
6、办公室人员
(1) 管理广播站设备和办公用品。
(2) 积极组织协调和协助站长开展播音工作
(3) 做好会议考勤和记录
(4) 务实、创新地做好外联工作。
六、广播站纪律及禁止性规定
1.广播站内的一切物品属学院财产,由院团委负责管理使用,未经批准,其它单位或个人均不得随便挪用或占有。
2.除广播站工作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广播室和操作播音设备,确保广播站的工作秩序和财产安全。
3.日常播音工作迟到一次者警告,超过3次者站内记过,无故不到者,通报批评(内部),无故不到超过2次者,站内除名。
4.节目无故空缺,情节严重者,无条件自动退站,并通报批评(由院团委向院系通报)。请假、替岗三次以上者警告一次。
5.在正常播音阶段,本组播音人员应提前到岗,熟悉稿件 协调音乐等。非本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广播站。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广播站,以免中断节目或造成财产损失。播音室内人员手机应处于关机状态,播音期间严禁嬉笑打闹,开麦克谈话、笑场以及各类影响播音效果的行为。以上情况违反一次者例会警告,超过3次者停职检查,情节严重者自动退站。
6.例会迟到一次者警告,超过3次记过,无故不到者,通报批评(内部),超过3次,站内除名。
7.广播室内禁止大声喧哗,严禁使用各种电器,如电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播音期间,广播室内严禁食用各种食品,发现一次自动退站。
8.广播室内应保持清洁,有序,由导播定期打扫卫生。办公室内由办公室成员定期打扫。
9.广播站组织各种大、中、小型活动及协助院系各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劳动等,应有始有终,积极参与。无故不到一次者警告,三次不到者站内记过。
10.以上各项要求应严格执行,由办公室监督。各部人员有事情应向部长请假并说明情况。
11.每学期末对站内全体成员进行综合评定,有以上各种违纪行为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
七、广播站工作人员奖惩制度
1.每学期末,根据工作人员在本学期的表现,结合各系综合测评加分标准,对广播站工作人员的工作做出评定,给予加分。
2.对每学期工作成绩突出者,授予“广播站先进工作者”称号以及适当物质奖励。
3.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广播站负责人有权依据其具体情况向院团委进行汇报,视情节予以处理。
4.对确不适合继续在广播站工作的人员,给予劝退或作自动离站处理。
八、广播站领导成员产生办法及招收工作人员制度
1、新生入学后开始招收广播站工作人员。
2、广播站站长及副站长由上届站长提名,经学院团委考核批准通过。
3、广播站各部部长由上届部长提名,经学院团委、广播站站长考核批准通过。
4、招收工作由院团委统一部署,由站长负责制订招收计划和方案,由各部门相互配合具体实施。
5、被录用的新工作人员在招收工作结束后进入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表现优秀者成为广播站正式工作人员,并享受相关待遇。
6、对试用期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认真者,经站长批准,随时给予劝退处理。
7、对具有上述问题的正式工作人员,须经上报院团委,批准同意后,给予劝退或作自动离站处理。
九、例会制度
1.每周召开一次部长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站内全体人员例会。及时解决近期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内容。
2.广播站站长有权召集临时部长例会和广播站全体成员大会,集体讨论解决广播站的重要事项
十、广播站对外征收稿件及奖励规定
1.由采编部组织向全院同学征集稿件。
2.对征得稿件应当统一存放于广播站稿件档案中,并在记录薄上记录来稿者姓名及所在系和班级。
3.对征得稿件在广播栏目中播报或《校园之音》报纸上刊登。
十一、经费来源及用途
每学期由院团委在学生活动经费中划拨广播站建设资金,用于购买报刊、杂志、音像制品和维修更新设备。
十二、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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