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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检查制度来源:未知作者:lxjing
发布时间:2010-05-10
一、为了保证学院师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订本检查制度。 二、学院综合安全检查巡视:由保卫处和总务处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院的建筑物、消防设施、水电设施、食品卫生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学院每月组织检查组对全院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四、认真执行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学院领导,并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五、认真执行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六、认真执行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制度。学院除了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之外,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四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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