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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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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2010-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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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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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是本法规定的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按照国(2010-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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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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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2010-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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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会游行示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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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均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本法(2010-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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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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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 以下统称单位 ) 自身的消防(2010-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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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检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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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保证学院师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订本检查制度。 二、学院综合安全检查巡视:由保卫处和总务处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院的建筑物、消防设施、水电设施、食品卫生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安(2010-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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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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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火安全检查,是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的基本工作方式。 二、每学期组织一次到两次由院领导牵头,并由保卫处、总务处、学工部等部门参加的全面防火安全大检查。 三、 系、处、科室、学生公寓、饮食中心、商服等部门,(2010-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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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科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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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2984平方米,独立二层楼,楼内设有办公室、化验室、维修室、蓄水室等,目前学院共有大型燃汽炉4台,担负着全院教学、办公和师生生活用水、食堂蒸汽、冬季供暖以及学生洗浴等任务。(2010-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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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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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860平方米,11间观察治疗室,拥有医护人员10人,已初步形成包括诊断、治疗、药房、注射、护理等医疗服务项目,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师生医疗就诊。在2009年防控甲型N1H1流感期间,医务人员做了大量工作,实现了万人大学0病例的突破(2010-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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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中心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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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中心 :建筑面积5923平方米,设有大型超市、水果店、干果店、糕点店、书店、美容、美发厅、化妆品店、电话超市、邮政和银行ATM等服务网,学生不出校园就能满足正常生活需求。(2010-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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